《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自2013年頒布以來,已成為規范公權力運行、遏制奢靡之風的重要制度保障。今年5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條例》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了更具針對性的制度安排,為新時代黨政機關作風建設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厲行節約是黨的優良傳統,更是政治要求。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中國共產黨的一貫優良傳統。從延安時期的“精兵簡政”,到新中國成立后的“勤儉建國”,再到新時代中央八項規定的出臺,節約始終是黨政機關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條例》的修訂,讓這一要求更趨系統化,明確“紅線”,使反浪費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新《條例》與時俱進,推動治理升級。《條例》施行以來,各級黨政機關在公務接待、差旅出行等方面大幅縮減開支,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然而,依然有個別地區和部門仍存在隱形變異問題。新修訂的《條例》既保持了制度的連續性,又體現了時代性、創新性。新《條例》首次采用“負面清單”形式,明確12類禁止行為,劃出行為“紅線”;通過“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全過程監管鏈條;通過“強化數字賦能”,統籌規劃“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實現數據共享和智能分析……實現了從“治已病”到“防未病”的治理思路升級。
落實落細,讓新《條例》真正落地見效。自新《條例》施行以來,引起各界廣泛關注,新《條例》的政策效應也在逐步顯現。但要徹底鏟除浪費滋生的土壤,仍需持續發力、久久為功。一方面要不斷提高思想認識,不把公款消費當作“特權福利”,讓“過緊日子”融入機關文化基因;另一方面,還需嚴格把關,讓單位內控機制不流于形式;除此之外,還得靈敏監督觸角,掃除監管盲區及時發現隱形變異問題,針對新問題及時完善制度細則,于實踐中,將原則性規定轉化為可操作的具體要求。以貫徹落實新《條例》為契機,推動節約型機關建設再上新臺階,讓艱苦奮斗精神在新時代綻放更加耀眼的光芒。(作者:張霖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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