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嬰案里只有受害者
女嬰被發現于窨井里,渾身赤裸,早已死亡。從溫暖的子宮到冰冷的地下,孩子停留在世上的時間很短,短到認不出自己的媽媽,更來不及弄明白誰該為她短暫的生命負責。
10月10日晚上,在同居男友家中,江蘇蘇州90后女孩尤某生下這名女嬰,隨后母女二人被送往醫院。此前,懷孕的事實一直被小心地隱瞞著;此后,坐在出院返家的出租車里,她決定丟掉這個孩子。原因是,擔心這個和前男友所生的孩子,影響與現任男友的幸福生活。
無可置疑的是,遺棄嬰兒觸犯刑法。在法律的敘述中,誰該為女嬰的悲劇負責一目了然。批準逮捕前,當地檢察機關還依法啟動精神病鑒定程序,確認尤某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甚至,無需嚴格的程序,隨著新聞的廣為傳播,這個年輕的母親早已在法律判決之前被推向了道德的法庭。“虎毒不食子”,“沒人性”,“直接拉出去槍斃”,被激怒的人們直接對這個年輕媽媽宣判。
如此隨心所欲地剝奪幼小的生命,人們的憤怒不難找到共鳴。但是,法律之外的道德審判卻不應如此簡單粗暴。狠心的母親固然應受到輿論的譴責和法律的嚴懲,但我們還需要追問,母性的慈愛本應扎根心底,是何樣的土壤,才會讓她喪失人性、母性,并最終結出惡之果?
要回答這個問題,或許,在道德的審判庭里,暫且可以讓狠心的母親和悲慘的棄嬰一起站在受害者的席位上。
此時,與尤某一起站在這里的不止一位。12月17日,在云南農業職業技術學院,一名大一女生在廁所產下男嬰。然后,她把孩子留在冰冷的地面,自己像往常一樣去上課。直到宿管人員聽到哭聲查看,孩子才被送到醫院。
當這些正處校園中,或者剛走入社會的年輕媽媽,作為受害者站在審判庭上時,第一個犯罪嫌疑人首先露出尾巴——青春期性教育的缺失。
在中國,性教育一直是課堂上羞于啟齒的內容,雖然其間不乏專家推動,并早已被寫入政府的紅頭文件,但缺乏教材,沒有師資,都使各地實際推動情況不容樂觀。
根據2010年發布的中國青少年生殖健康調查報告,我國未婚青少年中,約22.4%曾有性行為,其中超過半數在首次性行為時未使用任何避孕方法。在沈陽一家醫院,“梳齊耳發,滿臉學生氣”的16歲女孩兒,甚至把無痛人流當成避孕方法。
但這個犯罪嫌疑人并非單獨作案。按照正常的觀念,學校擔負培養人的職責,它的首要任務是教學生怎么做人,其次才是傳授知識;學校應當是良知的守護者,它培養的人應該有獨立人格、人文關懷和法治精神。而如今,技術主導了社會進而主導了教育,人文熏陶在校園的缺失,正是棄嬰案中殘忍和冷漠的扎根之處。
當學校責任缺失,伴隨左右的家庭本應及時上位。可現實是,無論云南的大學生,還是江蘇的尤某,都成功地瞞過了家人。發現問題尚不能論,更何論通過家庭教育解決問題?缺位與不作為,讓這些家人至親,陪同未能完全盡責的學校,一起作為嫌疑人站在少女媽媽對面受審。
當然,有朝一日,在與性有關的問題上,學校教育和家庭關懷或許都將及時上位,但不用奢望少女媽媽會就此絕跡。即使在被當做性教育范本的北歐,少女懷孕的案例也不絕于耳。只是,保守觀念在中國造成的特殊國情成了幫兇,讓這些少女媽媽面臨更大的壓力。
比如,12月22日,在遼寧中醫院住院部的產房門外,面對剛剛產子的17歲女孩兒,她母親抱怨:“這事情也太寒磣了,現在怎么辦啊?要是個男孩還好送人,女孩誰要啊?”
或可比照的是,在英國,懷孕的少女可以由教育局出錢請家教直到她生完孩子回到學校。16歲以下的少女在撫養嬰兒的過程中可以得到地方社會服務機構的各種幫助。16歲以上的年輕媽媽則可以申請失業救濟、嬰兒補貼和住房補貼等。進一步,政府還在醞釀政策,鼓勵單身媽媽走出封閉,融入社區。
國外的經驗難于移植。棄嬰島在全國各地鋪開尚且步履艱難,“是否會鼓勵棄嬰行為”的質疑從未間斷。不難想象,當社會只剩下如那名母親一般對女兒未婚先孕的羞恥感,而缺少機制性的幫扶措施,無助中的少女媽媽會更傾向于何種選擇。
在道德的審判庭上,尤某在嬰兒哭聲中離去的冷漠讓人震驚乃至憎恨,不愿把她放到被害的位置。但是,當那些有著同樣遭遇的尤某們一個接一個地走入這個審判庭,難道不應該暫時放下謾罵,擦亮眼睛看一下,到底是哪只手把她們推向人性的邊緣?陳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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